新闻公告

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在广州顺利举行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19-06-26




杨斌副校长在开幕式上致辞


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开幕式现场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我校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广东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共同主办,暨南大学承办的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于2019年6月24日至26日在广州白云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大会组委会主任、我校副校长杨斌出席本届年会,代表组委会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辞。杨副校长指出,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在教育战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之时,我们举办本届年会,围绕“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这一主题进行学术研讨,对于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学术交流,创新办学理念和办学体制机制,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要求,一如既往支持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的发展,支持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和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平台建设,推动研究中心和研究分会工作更上一层楼。

大会主席、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主持开幕式,并代表组委会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将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发展落到实处》的主旨报告。他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重要成就,顶层设计日臻完善,质量效益继续提升,专家队伍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对新形势的适应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适应有主动被动之分,中外合作办学必须主动适应。林金辉强调,越是扩大教育开放,越要加强党的建设;他还重点分析了新形势下中外合作办学的四大政策取向。

据悉,出席本届年会的还有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副部长级专职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管培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代表、办学处项目官员郑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代表、办学处项目官员陈晓曦,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暨南大学党委书记林如鹏,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慧,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副主任夏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处长王怡伟,中国东盟中心教育文化和旅游部副主任周惠,十多个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部门的处长及相关负责人,180多位大学校长,500多位大学国际处、教务处处长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等。800位代表来自500余所高校,27个有中外合作办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广泛代表性。

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务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法规原则。目前,我国教育涉外办学有十几种基本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规范的办学形式,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最深层次,也是最深入的表现形式。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有2431家,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占总数的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大约60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大约55万人,已经毕业的学生超过200万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

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发起、牵头单位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2013年3月15日,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同年9月5日,教育部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1月10日,研究中心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首届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陈慧荣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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